
1. 广西河池公积金
公积金的概念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由国家强制储蓄的住房保障制度,用于帮助职工解决住房困难。每个月,职工和单位都会缴存一定比例的工资到住房公积金账户中。
广西河池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河池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职工:5%-12%
单位:5%-12%
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不超过12%。缴存比例由职工和单位协商确定。
公积金的用途
公积金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购买、建造或翻修自住住房的费用。具体用途包括:
首付
还贷
装修
其他与住房相关的支出
2. 广西河池公积金贷款条件
基本条件
具有河池户籍或在本市连续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的非河池户籍职工
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贷款期限不得超过退休年龄
贷款申请时未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
贷款额度
首次贷款:最高可贷住房价值的60%
二次贷款:最高可贷住房价值的30%
个人最高可贷金额:50万元
贷款利率
一年期以下贷款利率:2.75%
一年以上五年期以下贷款利率:3.25%
五年以上贷款利率:3.70%
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
等额本金还款
3. 广西河池公积金最新通知
通知一:提高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自2023年3月1日起,河池市提高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具体调整如下:
首次贷款最高可贷住房价值的70%
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
通知二:优化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自2023年5月1日起,河池市优化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具体调整如下:
取消二套房贷款认定标准,即不再将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作为贷款限制条件
二套房贷款最高可贷住房价值的40%
个人最高可贷金额:30万元
通知三:延长公积金贷款期限
自2023年7月1日起,河池市延长公积金贷款期限。具体调整如下:
首次贷款最长可贷30年
二套房贷款最长可贷25年
以上三项通知旨在更好地支持职工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