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新疆和田公积金
前言
新疆和田公积金是为和田地区职工及其家庭提供住房保障的专项资金。本文将全面介绍新疆和田公积金,包括其缴交、提取、管理等相关信息。
缴交规定
缴交人:在和田地区工作受雇的职工。
缴交基数:职工月工资收入。
缴交比例:职工和单位分别缴交月工资收入的5%和12%。
提取规定
职工在和田地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职工离退休的。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职工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职工死亡的。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其他情况。
管理单位
新疆和田公积金由新疆和田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
2. 新疆和田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前言
新疆和田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负责管理新疆和田地区公积金的机构。本章节将提供新疆和田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方便职工咨询相关事宜。
电话号码
客服热线:0903-3725206
监督举报电话:0903-3725205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3. 新疆和田公积金提取
前言
新疆和田公积金提取是职工享受公积金保障的重要途径之一。本章节将详细介绍新疆和田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和注意事项。
提取流程
1. 申请人向新疆和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申请材料并出具提取审核表。
3. 申请人凭提取审核表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办理提取业务。
提取材料
提取申请表
职工身份证
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发票等)
注意事项
提取公积金时,职工应确保提取用途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
职工提取公积金后,需要按照规定使用。
职工提取公积金时,可能会缴纳相应的税款。
职工在提取公积金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法规,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