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江西萍乡公积金
公积金概述
江西萍乡公积金全称为“萍乡市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制度。其主要目的是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为职工提供住房保障。
缴存对象
在萍乡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均应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缴存比例
单位缴存比例为职工工资收入的5%-12%,职工缴存比例为职工工资收入的5%-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
账户管理
每个职工都有一个独立的公积金账户。职工的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分别存入职工的个人账户。职工可以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明细等信息。
2. 江西萍乡公积金电话
咨询电话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99-8211888
业务办理电话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电话:0799-8212093、0799-8212094、0799-8212095
投诉电话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监督投诉电话:0799-8211191
3. 江西萍乡公积金提取
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提取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租赁自住住房;
离休、退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出国(境)定居;
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流程
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到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2. 填写申请表:填写《江西萍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提交材料: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提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 核实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提取条件的,给予审批。
5. 提取公积金:审批通过后,公积金将汇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