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河北公积金
前言
公积金是专项用于职工住房保障的长期住房储蓄制度。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运营河北省住房公积金。
基本信息
开户条件: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就业且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缴存方式:职工和单位按照规定比例缴存
提取条件:职工满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条件
政策解读
缴存比例:职工缴存5%-12%,单位缴存5%-10%
提取使用: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还贷、租赁住房等
贷款优惠: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利率和较高的贷款额度
2. 河北公积金贷款利率
前言
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贷款时收取的利息。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
利率调整
贷款利率调整:河北省公积金贷款利率于2023年3月1日起调整为:
第一套房首贷:2.6%
第一套房非首贷:3.1%
第二套房:3.6%
历史利率:河北省公积金贷款利率自2015年以来历次调整情况如下:
| 时间 | 第一套房首贷 | 第一套房非首贷 | 第二套房 |
|---|---|---|---|
| 2015年9月 | 3.25% | 3.75% | 4.25% |
| 2016年10月 | 2.75% | 3.25% | 3.75% |
| 2019年5月 | 2.75% | 3.25% | 4.0% |
| 2020年10月 | 2.6% | 3.1% | 3.6% |
| 2023年3月 | 2.6% | 3.1% | 3.6% |
3. 河北公积金贷款额度
前言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贷款时可以借贷的最高金额。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设定了不同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规定
首套房:
普通住房:最高可贷50万元
非普通住房:最高可贷40万元
二套房:最高可贷30万元
地区差异
河北省各市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 地区 | 第一套房普通住房 | 第一套房非普通住房 | 第二套房 |
|---|---|---|---|
| 石家庄市 | 50万元 | 40万元 | 30万元 |
| 唐山市 | 45万元 | 35万元 | 25万元 |
| 秦皇岛市 | 40万元 | 30万元 | 20万元 |
| 邯郸市 | 35万元 | 25万元 | 15万元 |
| 邢台市 | 30万元 | 20万元 | 10万元 |
影响因素
公积金贷款额度受以下因素影响:
职工公积金缴存余额
职工收入水平
房屋价值
贷款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