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河南洛阳公积金
简介
河南洛阳公积金全称为河南省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为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等服务。
缴存方式
公积金缴存分为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单位缴存比例为职工月工资的5%-12%,个人缴存比例为职工月工资的2%-10%。
缴存基数
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年度6个月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上限为洛阳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洛阳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提取条件
职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提取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支付房租,租赁住房的;
因生活困难、突发疾病或重大意外事故等情况急需用钱的;
职工死亡或出国定居的。
2. 河南洛阳公积金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
洛阳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家庭人数、还款能力、住房类型等因素确定。最高贷款额度如下:
首套房:60万元;
二套房:40万元。
首付比例和还款年限
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还款年限最长30年;
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还款年限最长25年。
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目前,洛阳公积金贷款利率为:
首套房:3.25%;
二套房:3.75%。
申请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洛阳市户籍,或在洛阳市连续缴存公积金满2年的非洛阳市户籍职工;
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月收入不低于家庭月还款额的2倍;
有购买自住住房合同或协议;
符合公积金贷款的信用条件。
3. 河南洛阳公积金最低标准缴纳
最低缴存额度
根据洛阳市有关规定,洛阳公积金最低缴存额度为:
单位缴存: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个人缴存: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
最低缴存基数
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为洛阳市上年度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缴存时间
公积金缴存时间为职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职工离职后,仍需继续缴存公积金,直至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缴存证明
职工可通过洛阳公积金官方网站、手机APP或线下柜台查询和打印公积金缴存证明。缴存证明可用于申请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等业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