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湖南娄底公积金
定义
湖南娄底公积金是湖南省娄底市人民政府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而建立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它是由职工及其所在单位共同缴纳的长期住房储金,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以及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缴存方式
职工及其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每月缴存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一般为职工工资的5%-12%,单位需承担其中一半的缴存比例。
提取条件
职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提取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离退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市
2. 湖南娄底公积金贷款利率
分类
湖南娄底公积金贷款利率分为两类:
首套房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内:2.75%
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3.25%
二套房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内:3.25%
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3.75%
浮动机制
公积金贷款利率实行浮动机制。当央行五档贷款基准利率发生调整时,湖南娄底公积金贷款利率将相应调整。
3. 湖南娄底公积金贷款政策
贷款额度
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职工公积金缴存余额、还贷能力、房屋价格等因素确定。最高贷款额度为200万元。
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具体期限根据职工年龄、贷款额度等因素确定。
还款方式
公积金贷款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担保方式
公积金贷款一般不强制要求提供担保。但贷款额度较大或职工还贷能力较差时,可要求提供抵押担保或第三方担保。
其他优惠政策
湖南娄底公积金贷款还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首套房购房者可享受最高30万元的公积金补贴
购买绿色建筑可享受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
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