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根据离职要求公司补缴公积金
引言:
离职时要求公司补缴公积金是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在离职后依然能够享有公积金福利。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单位和职工应当依法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所需资料:
离职证明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积金缴存记录
补缴申请书
程序:
1. 向原单位提交离职证明和补缴申请书。
2. 单位确认补缴金额并出具补缴证明。
3. 职工持补缴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
注意事项:
补缴期限为离职之日起两年内。
补缴金额包括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
补缴金额可一次性缴清或分期缴纳。
2. 离职要求公司补缴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
引言:
离职时要求公司补缴公积金,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所需资料:
1. 离职证明
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已解除。
2.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用于身份验证。
3. 公积金缴存记录
包括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明细,可从单位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
4. 补缴申请书
说明补缴的理由、金额和时间要求。
5. 其他相关资料
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提供。
3. 离职要求公司补缴公积金赔偿,可以用现金补偿吗?
引言:
劳动者离职要求公司补缴公积金,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补偿的方式吗?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以补缴公积金的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不得以现金补偿代替公积金补缴。
原因:
公积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
现金补偿无法替代公积金的保障功能。
现金补偿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劳动者权益保障。
注意事项:
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补缴公积金,并不能接受现金补偿。
公司应按照规定补缴公积金,否则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